宜裝協[2017]2號
各會員單位:
根據《宜昌市優質建筑裝飾工程評選辦法(試行)》(宜裝協[2015]2號),我會決定開展2016宜昌市優質建筑裝飾工程獎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從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3月31日。
二、評選時間:從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20日。
三、申報區域和范疇:宜昌市城區及各縣、市、區宜昌市建筑裝飾協會會員單位所承建、從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間竣工驗收的各類公共室內外建筑裝飾工程、古建筑、保護性文物建筑的修復性建筑裝飾工程和紀念性建筑裝飾工程、建筑幕墻(含玻璃、石材、金屬幕墻)。
四、經宜昌市建筑裝飾協會評審,申報項目符合《宜昌市優質建筑裝飾工程評選辦法(試行)》評審條件及要求的,授予“市優質建筑裝飾工程獎”,企業獲獎情況按照《宜昌市建設工程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規定記入企業誠信檔案。
六、本次市優質建筑裝飾工程申報工作由市建筑裝飾協會技術委員會負責,聯系人:劉青正 聯系電話:6445288。
附件2: 《宜昌市優質建筑裝飾工程申報表》
宜昌市建筑裝飾協會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