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裝協[2015]10號
各會員單位:
為規范我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主體行為,確保房屋建筑主體結構使用安全,現結合本市實際,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住宅產權人或者使用人(以下簡稱“裝修人”)在住宅室內裝修時,宜委托相應資質的裝飾裝修企業(以下簡稱“裝修企業”)進行裝修。
二、裝修人委托裝修企業進行裝修時,應對其營業執照、企業資質、從業人員資格、行業評價及已完工程項目等綜合考察后確定。
三、裝修人應與裝修企業簽訂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裝修合同內容除具備必要合同條件外,還應重點明確以下內容:
(一)工程量計算應以現場實測實量建筑尺寸為基礎計算;
(二)主要材料應明確材料名稱、品牌、規格型號、顏色、質量等級及供貨方式等;
(三)主要裝修項目施工工藝及詳細做法,如地面磚樓面包括30厚1:3干硬性水泥砂漿結合層、磚背面刮水泥漿粘貼地面磚、1:1水泥砂漿或勾縫劑勾平縫等。
(四)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及調整程序;
(五)保修責任、內容和期限等。正常使用條件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為2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為5年;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為2年。
(六)爭議解決方式,包括雙方協商、申請調解、仲裁或訴訟。
四、裝修人在裝修前應主動向物業管理單位申報登記,物業管理單位應按現行相關規定履行相關告知義務和物業管理責任。
五、為確保建筑結構及使用安全,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裝修人或裝修企業不得實施以下行為:
(一)改變原建筑主體及承重結構;
(二)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或者將衛生間改在下層住戶臥室、起居室(廳)和廚房上方;
(三)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
(四)降低底層房屋地面標高或者挖掘地下室;
(五)在樓板、陽臺、露臺、屋頂超荷載鋪設材料或者堆放物品,在室內增設超荷載分隔墻體;
(六)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七)有其他影響建筑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六、未經相關部門批準,裝修人或裝修企業在裝修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擅自搭建建筑物及構筑物;
(二)改變住宅的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設施;
(四)拆改燃氣管道和設施。
七、建筑裝飾設計施工圖應包括設計說明(含主要材料、工藝做法等)、平面圖、剖面圖、節點大樣圖(如衛生間防水、地面做法等)等,并符合國家現行的建筑工程建設標準和設計規范,不得違反現行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及防火、消防規范。
八、裝修企業應提高房屋結構安全意識和質量管理意識,會同裝修人共同做好裝修前實測實量工作,如結構尺寸、抹灰面平整度、陰陽角垂直度、廚衛防水等;嚴格遵守施工工藝流程,嚴把材料進場驗收關,做好隱蔽驗收、竣工驗收,以及質量保修書、竣工圖(含管線等隱蔽工程)等交接工作。
九、裝修企業施工現場應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重點加強現場防火工作,對臨邊及高空作業等必須采取相應安全措施,不得在物業規定時間外進行有噪聲的施工作業。倡導綠色施工,研究預拌砂漿在裝修中的應用,逐步推行裝修材料工廠化加工制作。
十、裝修企業應探索建立設計、施工人員長效管理機制,加強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逐步提高施工現場管理水平及實際操作能力。
宜昌市建筑裝飾協會
2015年9月6日